山西证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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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49221.SZ                债券简称:20山证0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2020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0 山证 01,
债券代码:149221.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
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23 年 9 月 1
日。凡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
据其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的
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6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支付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可〔2020〕1606 号。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
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交易所上市。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0 山证 01”的票面利率为 3.90%,每 1 手“20 山证 01”(面
值 1,000 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9.00 元(含税,扣税
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
民币 1,031.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
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39.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 山证 01”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 号)以及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
                               ,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摘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到期。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
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
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容畅、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5 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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