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事项。
保事项,且该等担保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维强、孙丽丽、张宗丽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