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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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3-03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8 月 28 日、8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换手率达到
非理性炒作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书面核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 经营业绩风险:2023 年上半年末,公司总资产同比下降 14.89%,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下降 0.41%;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01%。
  ● 截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分类
市盈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K70 房地产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
盈率为 25.44 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水平。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8 月 28 日、8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
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
无重大变化,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公司
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书面核实,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
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出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8 月 28 日、8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
幅度较大;最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累计换手率达到 44.61%,存在换手率较高的
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基本面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截至 2023 年 8 月 29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分类市盈
率显示,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K70 房地产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 14.60
倍,滚动市盈率为 13.76 倍。同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32.42 倍,滚动市盈率为
  (二)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同比下降 17.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8.47%。
资产同比下降 0.41%;2023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0.1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039 亿元。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发布的信息
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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