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卓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 股 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司股份总数将由 1,895,412,995 股变更为 1,787,912,222 股。鉴于公司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因此本议案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19-053)。
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7,500,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额为 600,010,274.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
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用于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期
限届满前注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存续期即将届满。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07,500,773 股股份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股 份 注 销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895,412,995 股 变 更 为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本次拟注销
股份性质 占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
股本 (股)
(股) (股) 本比例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 - - - -
份
二、无限
售条件股 1,895,412,995 100% 107,500,773 1,787,912,222 100%
份
总股本 1,895,412,995 100% 107,500,773 1,787,912,222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是根据 2023 年 8 月 28 日的情况进行的测算,其最终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
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
和后续整体规划的考虑,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
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