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概述: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松霖科技”
)拟向厦门松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霖
投资”
)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
价格为 19,515.00 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
?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否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与不同关联人发生过股权转让交易类别
的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松霖投资未实施过关联交易,
但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417.12 万
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
规定,签署股权转让相关文件、完成款项交割等相关手续及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为更好聚焦主业,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松霖科技”)拟向厦门松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松霖投资”
)转让其持有的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
霖家居”“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以评估基准日
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 19,515.00 万元人民币,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
付。
本次交易完成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松霖家居的股权,松霖
家居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对方松霖投资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且是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和吴文利女士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构成公司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华松先生、
吴文利女士对上述议案审议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未与不同关
联人发生过股权转让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松
霖投资未实施过关联交易,但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交
易金额为人民币 417.1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年 8 月 15 日与关联人累 关联人关系
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厦门人水科技有限公司 312.91 同受实控人周
华松先生、吴
厦门松霖生活空间酒店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104.21 文利女士控制
有限公司
合 计 417.12
注: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关联
方厦门人水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代垫水电费金额 104.62 万元。
二、 交易对方(关联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松霖投资。松霖投资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
华松先生和吴文利女士控制的公司,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22.19%
的 A 股股份,松霖投资、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和吴文利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88.23%的 A 股股份。
企业名称:厦门松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98 年 03 月 0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34279U
注册资本:6,826.350926 万人民币
住所: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 7 号第二层 201 室
法定代表人:周华松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市场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
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3 年 7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3,346.71 85,108.00
净资产 65,867.52 63,786.8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080.68 1,306.55
松霖投资除了上面所列示的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外
无其他方面的业务往来。
松霖投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关联交易资金来源为松
霖投资自有或自筹资金,松霖投资已向公司提交其财务报表且其持
有公司股票,松霖投资对本次关联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资产,即将公司所持有的松霖家居 100%股
权出售给松霖投资。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它任何限制转
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303279301U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西园路 82 号第二层之一
法定代表人:周华松
注册资本:5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04 月 0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门窗销售;家居用品制
造;家具制造;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明器
具销售;灯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
电器安装服务;直饮水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
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
销售;电器辅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园
艺产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
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7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8,172.73 39,918.28
净资产 18,045.47 15,899.10
营业收入 2,429.71 10,125.50
净利润 -4,740.69 -10,936.89
上述财务数据经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于 2023 年 2 月至 7 月,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松霖家居共增资 21,000
万元人民币,松霖家居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56,000 万元人民币,并已
全部到资。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
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对标的企业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
具了《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股权资产涉及的厦门松霖
家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3)
第 6426 号)
(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评估对象: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
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由于缺少足够数量的与被评估单位可比的上市公司和交易案
例,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不具备。被评估单位经营模式发生改变,
未来年度收益不可预测,故不适用收益法。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评
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的有关历史资料、历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前提和条件均具备,因此本次采
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
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
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总资产账
面价值为 40,108.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1,379.35 万元,增值额为
元,评估价值为 21,864.02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增值率为 6.97%。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是基于评估结果最终厘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
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
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潜
在风险。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
:松霖科技
乙方(受让方)
:松霖投资
丙方(标的公司)
:松霖家居
(二)标的股权转让
)
以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本
交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标的股权。
事宜,且不改变丙方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
(三)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称为“标
的股权转让价款”
)。
自本协议签署后分二期支付,支付安排如下:
(1)第一期:乙方应在 2023 年 0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
币 10,0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
(2)第二期:乙方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
币 9,51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仟伍佰壹拾伍万元整)。
(四)标的股权的交割及相关权利义务
方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交割日;自股权交割日起,标的股权的所有权由甲方移转至乙方。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构成违约行为,守
约的一方(“守约方”
)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
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
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的经
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
费用、诉讼费用、财务费用、差旅费。
(六)税费
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
收费及支出。
律各自承担,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和解除
章之日起成立。
组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内部审批手续并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本
协议即应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松霖家居 100%股权,剥离“松霖·家”业务,
主要系结合聚焦主业战略发展规划需求,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做优
做强做大“健康硬件 IDM”业务,以应对市场挑战,实现长期可持
续发展,从而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松霖家居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1.09 亿元,2023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0.47 亿元,松霖家居最近一年及一期
的净利润绝对值分别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41.88%和
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基准,定价公平、
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松霖家居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再包括松
霖家居。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情
况。
公司“健康硬件 IDM”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厨卫健康和美容健康,
通过 IDM 模式、ODM 模式为全球各大知名厨卫企业、美容产品品
牌企业提供技术一流、质量领先的健康产品,如花洒类、龙头五金
类、马桶配件及智能马桶、美容花洒、美容仪、冲牙器等。而公司
“松霖• 家”业务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为客户提供从室内设计及
装修、全屋定制及软饰等真正一站式的产品及服务,采用的是在目
标城市开设“大型直营超级大店+直营后厂”F2C 模式。上述两大类
业务在产品类别、业务运营模式、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群体、销
售渠道、生产流程、主要设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次交易
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松霖家居及其分子公司将会与公司的日常经
营业务发生关联交易,如采购产品、厂房租赁等。公司将会保持关
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维持对同类型交易定价的一致性,具体关联
交易信息公司将在关联交易发生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为松霖家居提供担保、委托松
霖家居理财的情况,松霖家居亦不存在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
况。
七、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更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交易
定价参考标的公司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
议一致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产生有利影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该议案获得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决议通过。我们同意本
次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 名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7 名董事、3 名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
上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