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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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
      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资管”)注册资本进行
      减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风范资
      管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变为 2,500 万元,其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风范资管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发生变更。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事项概述
  风范资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持有风范资管 70%股权,
对应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截至公告日,已完成实缴出资。风范资管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将风范资管注册资本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减少至人
民币 2,5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对风范资管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750
万元,持股比例不变,风范资管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减资事项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群芬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MQDT517
  成立时间:2016 年 07 月 26 日
  注册地址:常熟市尚湖镇工业集中区西区人民南路 8 号 1 幢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的并购、重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良资产的收购;
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用卡、贷款逾期账款催告通知服务,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委托
协助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策划;
应收账款的管理咨询;合同事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李晔、吴莉款、陆静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314.56       7,477.80
    负债总额                  338.73          362.76
   所有者权益                  6,975.83       7,115.04
     利润表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6 月 30 日
    营业收入                  218.14           93.40
    投资收益                  1,092.52        195.95
    利润总额                  831.22          192.25
     净利润                  612.50          139.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风范资管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减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根据风范资管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方针而作出的决策。本次
减资将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回笼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减资完成后,风范资管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
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子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方针,将有效提高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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