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68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悦安新材”
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司股本总额的 0.3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
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
年度,对各考核年度定比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A)和定比 2021 年营业收入增
长率(B)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的对应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业绩考核
目标及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2021 年的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1
对应考 净利润增长率(A)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15% 10% 15%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40% 20% 40% 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 80% 40% 80% 4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B) Bn≦B
B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Z Z=当批次归属比例*(X*60%+Y*40%)
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作为计算依据。当期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
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
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
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5 95>S≥85 85>S≥6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S%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Z)×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美红女士作为
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2-010)。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
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了《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注:预留部分 4.6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作废失效。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后首次授
因分红送转导致
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予部分剩余有 取消归属数量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及数量
(元/股) (万股) (人) 效数量(万 及原因
的调整情况
股)
因激励对象离
职、业绩考核 2021 年度权益
不达标及个人 分派方案已实施
制性股票取消 整为 35.06 元/股
归属 1
注 1: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23.80 万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有 4.0 万股作废,因激励对象业绩考
核不达标有 14.34 万股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和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 6.47 万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可归属数量为 4.68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
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属期。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
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18 日,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7 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
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要求。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 的审计报告[2023]001785 号:归属
对应 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 于 2021 年的营业收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归属期 考核 率(A) 入增长率(B) 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Am) (An) (Bm) (Bn)
影响的扣非净利润相对于 2021 年
第一个归 2022
属期 年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率 6.10%。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A≧Am X=100% 要求,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
净利润增长率
An≦A
(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Bn≦B
(B)
B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Z=当批次归属比例*(X*60%+Y*40%)
比例 Z
上述“净利润及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当期未能归属的部分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0 人。其
量: 中,3 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个人层面考核结 A B C D 其获授的 0.3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
果 95>S≥ 作废失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考核结果(S) S≥95 85>S≥6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 均为“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例 100%,其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 性股票数量为 4.68 万股。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Z)×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公司将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同意符合归属条件 67 名激励对象归属 4.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相关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7 月 18 日。
(二)归属数量:4.68 万股。
(三)归属人数:67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4.46 元/股(公司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
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35.56 元/股调整为 35.06 元/股;公司 2022 年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35.06 元/股调整为 34.4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的限制 本次归属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的限制性股
(万股) (万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一、核心骨干及其他人员
核心管理骨干(共计 6 人) 10.00 1.80 18%
核心技术骨干(共计 9 人) 3.70 0.666 18%
核心业务骨干(共计 10 人) 3.80 0.684 18%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共计 42 人)
合 计 67 人 26.00 4.68 1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
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晓云(监事宋艳的配偶)在本
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则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以上人员的股
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悦安新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均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归属涉及 67 名激励对象所持 4.68 万股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作废及调整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2022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
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归属、本次作废和调整授予价格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悦安新材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拟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
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归属数量、本次调整、作废的原因和
作废数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