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莱特光电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发表意见如下:
一、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 3 幢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亚龙
注册资本:40,243.7585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908,511,163.91 1,901,892,514.38
负债总额 223,240,175.61 192,186,693.71
净资产 1,685,270,988.30 1,709,705,820.67
主要指标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80,298,282.75 70,438,382.09
净利润 105,475,890.82 23,520,075.60
(二)被合并方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朗晨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长安通讯产业园 3 幢 3 号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亚龙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光电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
经许可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902,943.47 24,874,046.40
负债总额 43,510,023.37 28,502,323.47
净资产 -3,607,079.90 -3,628,277.07
主要指标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857,118.59 0.00
净利润 10,264,473.30 -21,197.17
公司名称:城固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三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雷自建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液晶显示材料、新型有机光电材料及器材、半导体材料、电
子化学品和精细化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OLED
中间体及完成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0,728,938.22 32,924,530.75
负债总额 19,491,286.42 11,492,450.41
净资产 21,237,651.80 21,432,080.34
主要指标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80,000.00 315,000.00
净利润 768,586.13 194,428.54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权益、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
资本等保持不变;朗晨光电和城固莱特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
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
法承继。
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
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工商变更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吸收合并全部事项办理完毕止。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对公司的影响
理成本,提升公司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构变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朗晨光电及城固
莱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
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
率,降低管理成本和控制经营风险。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莱特光电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朗晨光电和城固莱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
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
实际性影响。保荐人对于本次莱特光电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家骥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