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
规定,作为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
理办法,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林秀强、王怀芳、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