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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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7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钟小萍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
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 元),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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