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72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
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卢志瑜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 元),其中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 元)。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执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