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6 人,可归属股票数量为 6.4653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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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6.40 万股的 2.50%。其中首次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0016.40 万股的 0.10%,约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为每股 11.00 元。
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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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
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
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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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
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
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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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
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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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注:
值。下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所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表所示:
(1)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2)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为:
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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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A+
A 100%
B+
B 80%
C 5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
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
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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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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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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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票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授予数量 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
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权益
激励对象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公告日公司股
总数的比例
(股) 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6 人) 100,000 100% 0.10%
预留 100,000 100% 0.10%
合计 100,000 100% 0.10%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
差异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
低于人民币 2.25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含境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
币 4 亿元”调整为“2022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值(Rm)不低于 4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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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条件从“创新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38 亿元或营业总收入(不含境
外线下展会)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调整为“2023 年营业总收入目标
值(Rm)不低于 6 亿元。其中: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
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75%≤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为:R;R≥100%时,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该议案于 2022 年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
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2021 年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00 元/股调整为 7.33 元/股,预留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 万股调整为 15 万股;鉴于公司
业绩层面考核目标达成率为 87.078%,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之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的限制性股票因此作废 0.9693 万股;鉴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1 人考核结果不为 A+、A 或 B+,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能全部归属,共计 0.0654 万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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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16 人,可归属股票数量为 6.4653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04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
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
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后,归属数量为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5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本次激励计划已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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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
规定的归属条件 情况说明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足归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形,满足归属条件。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度为 2022 年度: 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R)<75%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归属; 告》,公司 2022 年营业
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额予以归属。 348,312,961.72 元,业
注 1、以上“营业总收入”是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 绩考核目标达成率为
注 2、营业收入完成率(R)=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实际完成值/ 87.078%。
该归属期营业总收入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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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
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5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度考核结果
考核为【A+、A 或 B+】,
A+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A 100% 100%;1 名激励对象个人
绩效考核为【B】,本期
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B 80% 80%。
C 50%
D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N)。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万股
本次归属前获授的 本次可归属的第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类限制性股票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股票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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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6 人)
合计 15.0000 6.4653 43.10%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
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 16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个人考核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归属的资格条件,可以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6.4653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
核,认为:
公司本次列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
及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为符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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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6.465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
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根据授予日收盘价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
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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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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