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 关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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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人发生的涉及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的
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和财务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领导小组
成员包括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公司总经理等。领
导小组负责组织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于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任何部门、个
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
负责,全面负责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
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
司经营情况,从财务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监管部门等多渠道、全方位及时了解信
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
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开展金融业务风险
降到最低。
                 第二章 隔离机制
  第三条   公司保障财务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相关的管理职能由财务公司三
会一层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制度及机制建设。
  第四条 财务公司董事会应按照勤勉、尽职、专业、高效进行履职,构建符
合财务公司特色的发展战略、考核、评价、日常业务管理、绩效薪酬管理、人员
管理的制度体系。
  第五条   成员企业不得以任何非法形式获取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财务公司
在对成员企业进行业务拓展过程中,需要按照金融机构一般管理要求,开展尽职
调查,客观、合法的进行展业。
  第六条 公司将保障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支持。推动
财务公司发展,维护集团资金管理安全。
              第三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七条 公司建立风险报告制度,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定期
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
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
  公司在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开展金融业务期间,定期取得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评估财务公司的
业务与财务风险,由领导小组根据信息资料分析,每半年出具一份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应急处置
  第九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
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21 条、第 22 条
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重要信
息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
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六)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七)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
资本金的 10%;
  (八)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九)财务公司被监管机构责令进行整顿;
  (十) 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十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关联人
(如需)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风
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
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
根据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
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关联人(如
需)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关联人(如需)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
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五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十二条 突发性风险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要求财
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风
险评估,调整开展金融业务的比例。
  第十三条 领导小组联合财务公司对突发性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
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
置工作,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则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风险处置预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风险处置预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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