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3-044
东莞控股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汇总: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P2)
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文件精神,作为东
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所提供及我们所能取得的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现公司为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
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未发现公司存在资金被违规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没有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刘恒、李 希元、辛宇、吴向能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关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
城巴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实施的融资租赁业务,顺应公交汽车纯电动化的市场需求,
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补贴,项目还款有保障,业务风险
可控;本项目定价参照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恒、李 希元、辛宇、吴向能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的基础上,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城巴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可持续性,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业务信用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刘恒、李 希元、辛宇、吴向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