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4.31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李健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16,527,14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丁秋艳、李悦岩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