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8 证券简称:和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 1333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
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0,370,449,99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4.839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文彪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和辉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0,369,650,085 99.9922 788,518 0.0076 11,395 0.0002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詹孟杰、黄子頔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