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 证券简称:华厦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5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妮娅女士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7)。
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