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3-071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41,918,934.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公司拟定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58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166,982.4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该议
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和转增股数。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上半年
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
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于公司202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