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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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进
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已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认为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其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
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
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稽查、信息管理
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
险评估报告》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杨小虎   杨隽萍       钱育新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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