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关于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经理层 2023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符合公司所在区
域、行业平均水平的标准,有效地将公司经营目标分解到经营层
的职权范围,落实了国企改革要求,提高了管理效率,有利于进
一步压实经营层成员责任,为目标的逐层分解和过程监控创造了
条件。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赵勇军:
黄新建:
温泽彬:
曾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