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 交易方式及种类: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
(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涉及的币种
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 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
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会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
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存在出口业务,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选择适
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金
融衍生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
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
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
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公司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或具
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累计总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 万美元
(或其它等值货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
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金融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
善而造成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
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
完全匹配;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
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期货、掉期
(互换)和期权或具有其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
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管控、金融产品风险防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衍生品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
风险。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
造成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该类业务。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与确认,并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处理,反映在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相关科目中。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
品业务能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本次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不存在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