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关于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的要
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没有监事对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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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梅花 何贵锁 杨泽富
黄 忠 齐金忠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