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8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现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制性股票的议案》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三)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9 月 8 日,
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四)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归属
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8.00%
注: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设触发值(An)考核,仅设目标值(Am)考核,满足目标值(Am)的,当期公司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否则,当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600016 号):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经调整后的 17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对应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 91.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
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
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
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立高食品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及作废事项的批
准与授权、调整内容、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授予条件的成就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预留授予事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整相关事项、预留部分授予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预留授予事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部分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