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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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3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信邦智能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情况进行
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公司拟增加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
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
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含但不限于日元、美元等。外汇期货及衍生
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
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
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
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财务部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
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期货及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六)流动性安排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
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格波动引起外汇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管理措施
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
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
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
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报告;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
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本次增加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
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相关项目中。
  五、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
营情况需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就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
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情况需要,
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就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已建立相应的内控
制度。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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