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药业”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天津红日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29 号)核准,同意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92,644 股,每股发行价
为 28.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9,999,972.32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公
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0,053,749.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510500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与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并与天津康仁堂公司、西南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
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一)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累计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诺投资总额 计投资总额 资进度
(万元) (万元) (%)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
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91,994.62 77,504.38 84.25
项目
(二)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存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金额(元)
注:差异553,749.60元,系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三)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本次募投项目资金账户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余额(元) 期限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 中国银行天津
有限公司 奥园支行
产基地项目
天津红日康仁堂药 中国银行天津
业有限公司 奥园支行
小计 173,243,570.72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万元)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 天津红日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99,000
项目总投资额为 99,000.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92,000.00 万元,占项目投资
额的 92.93%;铺底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占项目投资额的 7.07%。实际建设
投资 86,383.03 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 87.26%,占承诺募集资金总额的 93.90%。
项目累计支出 84,672.7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支出 77,504.38 万元,自有资金支出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银行利息 2,779.61 万元,累计支付付款手续费及账户管理
费等 0.87 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
万平方米;并对新建建筑进行装修,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使生产环境达到药品
GMP 认证的相关要求。
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
截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止,该募投项目资金已使用 77,504.38 万元,尚未使
用募投资金 14,490.24 万元(未含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收益)。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
地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
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使用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资金占比 预定可使 节余募集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集资金总 累计投入
项目 (3)= 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
部分变更) 总额 额(1) 金额(2)
(2)/(1) 期
中药产品 2018 年 06
否 91,994.62 92,000 77,504.38 84.25% 17,324.36
自动化生 月 30 日
产基地项
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已完成,
基本按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项目各个
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
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已结
项,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
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24.36 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
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
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
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
公司“中药产品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已完成,基本按投资计划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一致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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