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电科网络安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电科
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拟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相关材料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能较好的控制风险,资金、信贷、投资等风险管理未发现存在重
大缺陷;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同时,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任立勇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