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核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同 日 在中 国证 监 会指 定信 息 披露 网站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同 日 在中 国证 监 会指 定信 息 披露 网站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付林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
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同 日 在中 国证 监 会指 定信 息 披露 网站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