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科技”或“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银信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5 号)核准,北京银信长远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9,14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14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
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874.5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65.48 万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1690 号《验资报告》。全部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
方案产业化项目
合 计 48,051.72 38,265.47 16,620.50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
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节余金额(含现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管理收益、利
诺投资金额 已使用金额 投入进度
息收入)
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
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
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852.49 2,484.95 8,866.44 22.90%
合计 27,400.00 5,755.03 22,942.04 —
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22,942.04 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为 1,756.00 万 元 , 账 号 为 15868223590099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对募投项目的架构方案、机型选
择进行了优化,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金额较高主要由于办公场地未购置完成。原计划上述两
个募投项目拟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5,465.36 万元 和 6,239.74 万元在深圳市南山区
购置办公场地,金额约占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 33.03%和 57.50%。在
募投项目建设期内,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不明朗、办公楼地产价格持续低迷等多重
因素的影响,公司出于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及保障充裕资金流动性作为经营及研发
储备等考量,尚未将大量募集资金用于购置办公场地。为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
建设,公司在满足研发所需的情况下使用现有的办公场所作为研发场地,较大节
约了募集资金支出。
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加
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计划将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总计 22,942.04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
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将办理销户。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
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
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投行认为:公司本次将 2020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本议案尚须经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容器技术的金融数据中心整合方案产
业化项目”和“AIOps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
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 杨 洪伟龙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