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
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资金往来。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
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
告》。
    三、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
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徐晓东 _________________
  吴   冬 _________________
  顾   峰 _________________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尤安设计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