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邦转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江西正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正邦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正邦转债”)
的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召集的“正邦转
债”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沈航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正邦科技《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30
(六)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 569 号正邦
科技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八)债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1 日
(九)出席对象
截至 2023 年 08 月 21 日(星期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正邦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正邦转
债”的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
所代表的可转债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①债券持有人为持
有正邦科技 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②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如有)
的关联方。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 53 名,持有或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 24,342 张(每张面值 100 元),代表有表决权的本
期未偿还债券面值合计为人民币 2,434,200 元,占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
额的 8.35%。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
特别授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使表决权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同意 20,902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 85.87%;反对 3,440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 14.13%;弃权 0 张,占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所持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债券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且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
券面值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同意,本次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雷萌、刘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邦转债”2023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签字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