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
次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6)
人
应选人数(3)
人
应选人数(2)
人
上述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部办公室。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
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
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
年9月8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
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箱:zngf002758@znjtgf.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 8312 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场办理登记手续。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的任意时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选举票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说明:
以上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
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