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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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向
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
董事 6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峰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经
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永清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峰女士、戴新
西先生、鲁承洪先生、肖明智先生、王振国先生、聂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
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计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
和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鲁贵卿先生、李斌
女士、魏春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斌女士已取得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鲁贵卿先生、魏春兰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经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
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
场禁入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和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
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表决将采取累积投票
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等公告或文件。
四、《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
同意新增和修订部分制度。
(一) 审议《新增<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津贴事项,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
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永清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新增和修订的制度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相关制度。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同意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业务额度 5,000 万元。本次授信将由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担保,以及刘正军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追加项目未来应收账款质押。
  以上授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
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六、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定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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