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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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2022 年 9 月 22 日止)。
   公司又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
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3 年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和监
事会同意将上述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
届满之日起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
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再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昌盛、李
修勇均已回避表决。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
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尚
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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