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
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增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