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3-102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
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潘毅先生弃权理由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无法
保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
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供
投资者查阅。
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0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