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3-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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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
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
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
  营业收入增长率(A)                 12%                   24%
   净利润增长率(B)                 12%                   24%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假设:公司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X,实际净利润增长率为 Y。
则行权系数(K)的公式为:
  (1)行权系数(K)=0.5×X/A+0.5×Y/B;
  (2)当年行权系数(K)<1,则行权比例=0%;
  当年行权系数(K)≥1,则行权比例=1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系数如
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系数         100%               7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
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进行行权;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八、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九、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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