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 118 号,
公司总部办公楼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其中:监事许有恒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
监事徐莉莉女士因工作安排冲突,委托监事会主席陈太清先生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陈太松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委托监事陈福亚先生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太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预案》。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