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飞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留部分)由 51.0000 元/股调整为 28.0067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 77.0000
万股调整为 113.251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2.0000 万股调整为 105.8976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5.0000 万股调整为 7.3540 万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陆维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杭州奥泰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条件的 97 名激励
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11,957 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陆维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120
股。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飞先生《关于提议杭州奥
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
/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6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
资金总额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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