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
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失去激励资格、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4 名调整为 132 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
票数量总数 241.62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2.30 万股调
整为 199.5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9.32 万股调整为 42.07 万股。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予日的相关规定。
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28 日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并以
性股票。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