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
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海德曼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海德曼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