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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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
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
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14点3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
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七、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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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
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
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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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
号楼B栋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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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
年披露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
暨股份上市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1),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 184,980,81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共计
转增 73,992,328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58,973,147 股;同时,根据公司经
营发展和实际业务需要,拟增加和变更经营范围。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开发;技 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术咨询;技术服务;转让自有技术;应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 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
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电子设备、新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型电子元器件;图形图像识别和处理系 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
统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批发机 物联网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计算机、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零售社会公共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
安全设备及器材;产品设计;货物进出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 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计算机整机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
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
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
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
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 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安防设备
人制造。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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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工业设计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计算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
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服务消费
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
业机器人制造;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
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
票务代理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
发;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
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
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
务;文艺创作;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
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休闲娱乐用
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市场营销
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普通股 18,498.0819 万股。 普通股 25,897.3147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
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及修订后的《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