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
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
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归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属比例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15%,且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15%
第一个 2023 年
归属期 度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15%,或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1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30%,且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30%
第二个 2024 年
归属期 度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30%,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3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 2:上述“净利润”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对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完成,则业绩考核目
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4 年授予完成,则各年度的业绩考核
目标如下:
公司层面归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属比例
第一个 2024 年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
归属期 度 收入增长率<30%,且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30%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30%,或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30%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45%,且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45%
第二个 2025 年
归属期 度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45%,或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45%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注 2:上述“净利润”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80% 60% 0%
在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六、考核年度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
度;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
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票数量。
八、考核结果反馈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作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九、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
保存期至少为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
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十、附则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