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西
藏旅游”)委托,担任其本次支付现金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或“新绎游船”)6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西藏旅游就首次披露本次重组提
示性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西藏旅游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相关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
本次重组核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
(一)西藏旅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西藏旅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五)新绎游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七)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配偶、
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西藏旅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了相关非
自然人主体及自然人主体在核查期间持股及股份变更的情况,核查期间上述纳
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非自然人和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相关内幕知情人等相关方出
具的自查报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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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
罗 浩 栾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