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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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
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调整后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缓解期权
激励对象的资金筹措压力,充分发挥公司激励机制的激励性,有利于留住公司优
秀人才,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爽、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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