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3-066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购买北海新
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绎游船”或“标的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首次披露本次重组提
示性公告前 6 个月(即 2022 年 10 月 28 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3
年 7 月 14 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重组核查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五)新绎游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七)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配偶、
子女和父母。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了相关非自然
人主体及自然人主体在核查期间持股及股份变更的情况,核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
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非自然人和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相关内幕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
的自查报告,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相关内幕知情人等相关方出具
的自查报告,经充分核查,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