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的形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蔡征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丽岛新材:2023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丽岛新材: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5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