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3-079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1: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Kexin Yang 博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中期业绩
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披露易(http://www.hkexnews.hk)的《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公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对全资子公司 Pharmaron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Limited(康龙化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原有担保额度的基础上,
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额度范围内,决定并执行具体发行事宜:
(1)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H 股可转换债
券、境外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永续债券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境外人民
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本次授权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 4 亿
美元(含 4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币种:根据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批情况及发行时境外债务融
资工具的市场情况,可选择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债务融资工具。
(4)期限与利率:最长不超过 10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
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主体:公司或公司的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
司;以境内或境外全资子公司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
的,公司在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内提供担保(包括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自
身提供担保及/或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维好协议或采用第三方增信方式。
(6)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
金将用于归还或回购公司的境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及可转换债券)及
/或一般企业用途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
司不时的资金需求确定及调整。
(8)发行方式:根据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审核情况及发行时境外债务融
资工具的市场情况确定。
(9)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上市挂牌。
(1)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
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不时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及办理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适的发行主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方式、币种、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发行价格、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市场、发行时机、
发行期限、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如适用)、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如适用)、
设置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如适用)、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如适用)、还本付
息期限、转股价格、募集资金用途、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偿债保障措施等
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有关政府部门和/或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注册、审批、登记、备案等程序,签署、修改、执行与发行债务融资
工具相关的所有必备法律文件,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选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按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处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以及办理债券发行、交易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或因应市场条件变化适时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易所上市挂牌的相关事宜。
或需要的文件。
(2)同意上述事宜在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
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
及刊发相关文档、公告及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事项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批准之日起
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
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发
行工作。
如果本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于前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内,董
事会决定及进行境外发行债券事宜均需依照本议案授权进行。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境外债务融资
工具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