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劳法勇,
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 360,150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上市流通 。公司总 股本由 133,333,334 股增 加至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并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
是公司根据募集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
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 2023 年 11 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车程先生为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时止。车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