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3-07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09日、
《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
告编号:2021-054)、《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8)。经公司
自查发现上述定期报告部分内容披露不完整,现将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披露。本次
补充披露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实质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情况
的展望”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之“5、股权分散的风险”
补充前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 305,658,743 股,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1,186,101 股股份;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直接控制公司 0.7129%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公司 0.4580%股权,宣奇武先生
及其配偶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4.7396%股权,宣奇武先生及
其配偶刘剑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共计 15.9105%股权。
补充后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 305,658,743 股,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年 7 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1,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自然人李某于 2016 年 6 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
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宣奇武
先生已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对前述 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通过阿尔特投资
间接持有公司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接持有公司 8,974,398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直接控制公司 0.7129%股权,刘剑女
士直接控制公司 0.4580%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
接控制公司 14.7396%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共计 15.9105%股权。
人情况”之“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
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补充前内容:
补充后内容:
注:报告期末,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7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前述2,179,000股股份中,包括自然人魏某于2015年7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
有的阿尔特股票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自然人李某于2016年6月曾购买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宣
奇武先生已于2021年7月完成对前述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补充前内容:
姓 职 任 性 年 任 期 任期终 期初持股 本期增 本期减 其他增 期末持股
名 务 职 别 龄 起 始 止日期 数(股) 持股份 持股份 减变动 数(股)
状 日期 数 量 数 量 (股)
态 (股) (股)
宣 董 现 男 54 2012 2021年 2,179,000 0 0 0 2,179,000
奇 事 任 年 02 01月16
武 长 月 16 日
日
补充后内容:
姓 职 任 性 年 任 期 任 期 期初持股 本期增 本期减 其他增 期末持股
职 起 始 终 止 持股份 持股份 减变动
名 务 状 别 龄 日期 日期 数(股) 数 量 数 量 (股) 数(股)
态 (股) (股)
宣 董 现 男 54 2012 2021 2,179,000 0 0 0 2,179,000
奇 事 任 年 02 年 01
武 长 月 16 月 16
日 日
注:报告期末,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7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前述2,179,000股股份中,包括自然人魏某于2015年7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
有的阿尔特股票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自然人李某于2016年6月曾购买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宣
奇武先生已于2021年7月完成对前述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
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补充说明情况:
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之“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补充前内容:
股东名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
称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售日期
宣奇武 2,179,000 0 0 2,179,000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的 2023 年 3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已 月27日
发 行 的 股 份 锁 定36
个月
补充后内容:
股东名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
称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日期
宣奇武 2,179,000 0 0 2,179,000 实际控制人持有的首 2023 年 3 月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锁定36个月 27日
注:报告期末,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7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前述2,179,000股股份中,包括自然人魏某于2015年7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
有的阿尔特股票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自然人李某于2016年6月曾购买
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宣
奇武先生已于2021年7月完成对前述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
三、《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说明情况
险和应对措施”之“5、股权分散的风险”
补充前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 305,658,743 股,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1,186,101 股股份;刘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直接控制公司 0.7129%股权,刘剑女士直接控制公司 0.4580%股权,宣奇武先生
及其配偶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14.7396%股权,宣奇武先生及
其配偶刘剑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共计 15.9105%股权。
补充后内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股本 305,658,743 股,宣奇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年 7 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1,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自然人李某于 2016 年 6 月曾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宣
奇武先生持有的阿尔特股票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宣奇武
先生已于 2021 年 7 月完成对前述 1,500,000 股股份的回购),通过阿尔特投资
间接持有公司 26,006,232 股股份,通过作为珺文银宝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
接持有公司 8,974,398 股股份。宣奇武先生直接控制公司 0.7129%股权,刘剑女
士直接控制公司 0.4580%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通过阿尔特投资间
接控制公司 14.7396%股权,宣奇武先生及其配偶刘剑女士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
共计 15.9105%股权。
除上述补充的内容外,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补充后的相关定期报告与本公
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