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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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内蒙
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中矿业”、“公司”)IPO持续督导的
继任机构以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大中矿业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9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9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196,608.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083.33万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524.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汇入公
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
(中
汇会验[2021]3381号)。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270,847.00 5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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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额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10,558.00 10,500.00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11,702.00 9,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 68,824.79
合计 416,058.00 181,524.79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1,52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3,909,782.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3日划至指
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3日对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6405号)。
根据《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32,676.51 24,392.54
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50,866.06 46,265.43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405,315.86 35,748.85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45,593.18 45,593.18
合计 534,451.61 152,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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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6 月 截至 2023 年 6 月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30 日投资进度
重新集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50,200.00 32,673.22 65.09%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
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干
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8,824.79 68,824.79 100.00%
合计 181,524.79 123,714.78 68.15%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系公司自行统计,未经会计师鉴证。
(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6 月 截至 2023 年 6 月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30 日投资进度
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24,392.54 5,784.07 23.71%
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
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周油坊铁矿采选工程 35,748.85 2,385.50 6.6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45,593.18 44,022.68 96.56%
合计 152,000.00 60,561.34 39.84%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系公司自行统计,未经会计师鉴证。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概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
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重新集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
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周油坊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并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将“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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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 调整后项目达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 到预定可使用 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重新集铁矿 185 万吨/年 位于选矿厂场地内, 重新集铁矿厂区附近
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不涉及新增用地 的空地
周油坊铁矿年产 140 万吨 位于选矿厂场地内, 周油坊铁矿厂区附近
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不涉及新增用地 的空地
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 未变更 2023 年 9 月 2024 年 9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原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
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原因
主要系:2021年度至2022年度,铁矿石市场行情较好,铁矿石价格处于高位,公
司主要精力集中于铁精粉和球团生产,同时重新集和周油坊进行选矿技改扩产,
在选矿技改项目实施中部分占用重新集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和周油坊干抛 废石技
改项目用地。因原计划用地被占用,重新集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和周油坊干抛废石
技改项目需取得新增建设用地后,方可实施后续建设,目前意向用地尚未取得土
地使用证,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土地证照手续。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重
新集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和周油坊干抛废石技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同时计划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的延期原因主要系:
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所产尾砂处理的方式是用于霍邱县奶庙山市场化废 弃矿山
生态修复项目的回填,但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
奶庙山废弃矿山的时间晚于原定计划,导致该项目部分工程的建设进度亦较原定
计划有所延缓,从而影响整体投产时间。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将该项目计划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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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依据规定,公司需对“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周
油坊铁矿年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等重新进行论证。经论
证,公司认为《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两项募投项目的分析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的产业链可形成
良好的协同效应,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该两项募投项目仍具有
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故公司决定继续投资并相应调整计划进度。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
告》,“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定,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暨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暨延期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规划。
‘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周油坊铁矿年产140万
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土地产权证的获取因需要等待政
策调整,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办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周油坊铁矿年
产140万吨干抛废石加工技改项目”和“重新集铁矿185万吨/年干抛废 石加工技
改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选矿
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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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的事项,是公司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发
展战略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募投项目的质量,符合公司健康发展的要
求。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仅涉及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期的变
化,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不涉
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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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静静 娄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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